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白城仁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白城个人商标转让有哪些方式

白城个人商标转让有哪些方式

作者:白城仁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10 08:17:49

商标是企业的灵魂,商标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企业更好的展示自己,是企业的代表象征。一个好的商标,可以象征着整个企业的文化底蕴,包含了企业的知识、价值、科技研究和设计观。好的商标可以保护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具备专属性,企业本身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可以保证不被其他同行盗用,努力打造出来的口碑,能够真正落实到企业本身,可以说,商标就是企业口碑的实名制,商标给大众的印象,就等同于企业和产品给予大众的印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白城商标注册渐渐展露其重要性,许多企业在创建的同时也着手准备注册商标,而注册商标所需要的流程,往往也是令人头疼的。因此,许多和传统商标注册不同的新型商标注册公司开始崭露头角。那么,究竟申请注册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呢?

1、注册之前要进行近似查询为方便相关公众识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商标应该具有显著特征,不能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2、了解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方式企业或个人直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时,必须到位于北京的国家商标局注册大厅进行办理。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可以通过直接递交、邮寄递交、快递递交、网上系统提交等方式将文件递交给商标局。

3、必须注册商标的商品。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4、外国人不得自行办理商标注册。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不得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等商标事宜。

5、不知者无罪。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承担赔偿责任,也不再给予其他行政处罚。

公司注册以后是防止不了使用公章的行为,因为需要签订的文件还是很多。一般在公司注册成功以后,是会领取到5个公章,这五个印章是具有关键作用的,而且公章是在公安局举行了备案的。一般是财务专用章、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发票专用章,也就是这几个章。一般还是会遇见很多的烦琐,因为公章还是会出现很多的烦琐事情。从下面几个方面给企业办理一些疑问。如果是印章出现被枪、或者是被盗取情况出现应该怎么办?

其实刚刚我们已经说了公章在领取之前是需要在公安举行备案的,所以,在公安局是可以找到关于公章的原料的,但是还是需要法人带着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工商的营业执照的附件。到公安局举行报案,这也是给自己提供好的证实材料。以此来证实上次的公章作废了。一旦是因为之前的公章发生了一些纠葛,这个自然公司是不会负责的。

如果是公司把公章外借出去,到底合同是不是能够生效?公司本来就是独立的,也是由法人负责的,如果是出现这样的情况,这肯定是经过了公司负责任的附和,这个肯定是公司自觉把公章交给持有人的。

如果是订立了合同,在法律方面是会生效的。同时出现了任何的问题,公司是需要担负责任的,但是持有者是不会担负任何的责任。如果是在合同上面盖上分公司的章印,是否有效呢?虽然相对于总公司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是在营业执照面前,分公司还是照旧有一份,也是能够担负一定的责任的公司。所以在合同上面是可以盖上分公司的章,在情况下,还是照旧能够产生效果,但是一些责任还是需要总公司来担负。在公司注册成功以后,从上面所讲述的来看,公章还是很关键,一定要符合利用公章,不能任性就给外借出去,这其中主要还是公司来担负责任。

白城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本条规定是我国关丁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基本规定,根据该规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2)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许可人对被许可人的商品质量负有监督义务。

(3)经许可使用注册商标,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根据司法解释,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在确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时,不因未办理备案手续,就确认该使用许可合同无效;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备案手续方能生效的,应当依照约定处理,确认该许可合同无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对该未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知情(不知道、不应当知道)的人。

不能对抗,是指在先订立的没有办理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不能抵抗善意第三人与注册商标人之间就该商标在后所订立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比如,甲和乙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由乙方独占使用该商标,但是没有向商标局办理备案。之后,甲方又和丙方签订了普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了备案。

那么虽然乙方依据合同有权独占使用商标,但由于其没有备案,因此,不能依据其与甲方签订协议要求确认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商标法》,阐述了白城商标注册和商标使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了做好工作,陈律师首先要利用好自己的工具。自执业以来,陈律师努力学习法学理论和经济学,学习司法案例,探索公司治理案例,不断提高法律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主要擅长民商事诉讼、合同、公司法律事务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随着中国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工业品还是农产品,我们每时每刻都会看到商标,而商标是我们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商业行为。

那么,商标取得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发言者说,商标首先是取得注册的原则,其次是先申请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自愿注册原则、集中注册和分级管理原则、平行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原则,等等,根据《民法通则》第八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不得从事违反法律、社会秩序和良好习惯的民事活动。”根据《商标法》第十条款第(八)项的规定,危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用作商标。

发言人继续谈到在防疫期间申请商标注册应注意哪些问题。为严厉打击涉疫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加强对涉疫易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的控制,国家商标局制定了《关于防疫商标审查的指导意见》和《与疫情有关人员姓名的审查指导意见》,包括病毒名、疫情病名的有关标志,与疫情有关的药品标志、与防护用品有关的标志和其他与疫情有关的标志已经确认。匆忙登记与疫情有关的姓名、名称的行为,不仅不利于社会秩序和良好风俗习惯,也不妥当,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时应予以重视。


 

版权所有:白城仁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